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02-21
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有重大调整
今年,随着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发生重大调整,调整后内容更完善,更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政策亮点:一是取消贴息年限限制,采取一年一贴、据实贴息。新政策对符合贴息条件,贴息年度(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,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。
新政策贴息范围:一方面增加了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(含家储备林);另一方面增加了重点国有林区、湿地公园、林业专业合作社。三是降低了贴息门槛。将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、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扩大为林业企业、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、基地连农户(林业职工)的经营形式,林业企业的范畴更宽更广,不再局限在只有林业龙头企业+基地+农户才能申报。四是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管理有新要求。新政策要求须将银行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,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公告公示制度。对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,将其不良信息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,取消其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