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07-04
关于开展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2016年森林抚育补贴省级核查暨前一轮退耕还林 2017年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 |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林业局: 为全面掌握各地2015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2016年度森林抚育补贴完成情况,了解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情况,省林业厅决定从7月上旬起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2016年度森林抚育补贴省级核查暨前一轮退耕还林2017年省级复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核查和复查内容 (一)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核查内容: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任务完成情况、造林保存率情况、抚育管护情况及质量情况以及补贴资金兑现情况等。 (二)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核查内容:2016年度森林抚育补贴任务完成情况,包括抚育作业面积、检查作业设计质量、抚育作业质量、补贴资金使用、补贴政策落实情况。 (三)前一轮退耕还林2017年省级复查内容:2002-2005年退耕地生态林造林保存、抚育管护及质量情况。 二、核查和复查方式 (一)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核查:验收依据省林业厅制定的《安徽省2015年造林补贴验收方案》,以县(市、区)、林场为单位,采取外业调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。外业主要是抽样验收,实地检查造林小班的面积和质量等;内业是全面查看各地的作业设计、图、表、合同、公示情况等档案材料。 (二)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核查:采取内业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办法。内业检查主要是查看市、县、乡、场工程档案材料,包括项目管理文件、技术资料、图标、自查验收成果、政策兑现、工作报告等;外业调查主要是实地检查森林抚育补贴小班的面积和作业质量等。具体方法是:依据省林业厅制定的《安徽省2016年度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核查验收办法》,以县(市、区)、国有林(农)场为单位,开展抽样核查。 (三)前一轮退耕还林复查: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,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《安徽省前一轮退耕还林历年造林保存情况复查方案》执行(该方案可从www.ahzljy.com网站文件下载栏下载)。 三、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复查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启动,7月下旬完成外业工作。 四、组织管理 本次省级核查和复查工作由省林业厅造林经营总站牵头组织,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承担具体核查和复查任务,省林业厅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开展督查。 五、相关要求 (一)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;各县(市、区)林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核查和复查所需数据、资料等准备工作,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。 (二)承担核查和复查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"八项规定"精神,认真落实《省林业厅造林核查验收工作纪律规定》,严守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,牢固树立责任意识、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、高效开展。 (三)具体时间及人员安排由各核查复查组另行电话通知。
安徽省林业厅 2017年7月4日
抄送:省农垦事业管理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