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05-09
关于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培训班的通知 |
各市、省直管县林业局: 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及其配套法规,全面提高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,省林业厅决定于2017年6月1-2日举办《种子法》专题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有关市、县(区)从事林木种苗执法、质检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。名额分配见附件。 二、培训内容 1.林木种苗行政执法; 2.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案例解析; 3.林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; 4.林木种苗木质量控制与管理(标签、档案管理、质量检验等); 5.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与保护。 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:2017年6月1-2日,5月31日下午报到。 地点: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科技交流中心(合肥市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东100米)。总台电话:0551-62200188 四、其他事项 1.请各市、省管县按照分配名额派员参训,不得超员。参训人员名单由各市、省直管县于5月25日前统一报省林木种苗总站。 2.参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,培训时间计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。 联 系 人:戴帮潮 联系电话:0551-62633897 手机:13855135101 电子邮箱:daibangchao@sina.com,3175063604@qq.com
安徽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