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1-19
近日,广德县森林公安局新杭森林派出所接到一起"盗树"警情,经过去伪存真的细致调查,成功调解一起涉林纠纷。
1月18日,新杭森林派出所接到新杭镇洪山村王某报警:其屋边榉树被人偷偷挖走了两棵,估价2000余元,要求处理。
接报后,该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。在走访到现场附近的沈某时了解到:一周前,沈某在当地挖树销售时还缺两株榉树,便通过其儿子联系到王某儿子,出价900元一株,买两株榉树。联系好后,沈某当天便采挖了王某屋山头的两株榉树。后因王某的儿子没有及时将情况告诉王某,造成王某误认为其两株榉树被盗。由于此前沈某欠王某买树款2200元一直未付,因此双方当场发生激烈争执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,考虑到双方系同村邻居,因沟通不畅引起误会,该所民警劝导双方同为村邻应该相互体谅、相互宽容,和睦相处,经该所民警耐心的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握手言和。
为确保调解的成效,民警主持协议双方当场兑现承诺,沈某当场支付王某树款4000元整,一场"盗树"风波被顺利化解。(县森林公安局:段勇)